经我院领导班子研究,对2005年、2006年缺编费的分配方案如下:
2005年、2006年超工作量的教师,按教授8元/工作量,副教授6.5元/工作量,讲师4.5元/工作量的标准分配。
特此公示。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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