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工办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举办“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和条件
1、 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反面表现突出;
2、 突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1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课参加评选;
4、 评选人应为2011年度获得或者被推荐为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者。
二、上报时间:3月14日上午,负责人:吉晓琳
三、评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